《錦繡未央》小說抄襲判賠70萬

【本報綜合報道】內地人氣古裝劇《錦繡未央》同名原著小說被多名作家控告抄襲,繼月初首案宣判之後,北京朝陽區法院周四審結餘下十一宗侵權案,判處小說作者周靜(筆名秦簡)須停止發行和傳播,在媒體及小說網站刊登道歉聲明,並向各原告賠償共六十萬四千元人民幣(約七十萬港元)損失。

原告律師庭上指,涉案小說篇幅約二百七十萬字,當中逾十一萬字、七百六十三句和廿一處情節存在抄襲,涉及十六部作品,包括武俠小說名家溫瑞安的《溫柔一刀》、《逆水寒》。

周靜否認所有指控,稱溫瑞安的作品標注作者為「香港 溫瑞安」、「台灣 溫瑞安」,不排除多人以他的名義創作,故溫不合資格提出訴訟。法官認為,小說的語句、背景,乃至出場安排、矛盾衝突等情節位,都與各原告的作品存在實質性相似,故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