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助尋子竟非親生 重慶婦索賠340萬

【本報綜合報道】重慶婦人朱曉娟的兒子廿七年前被保母拐走,河南警方三年後偵破拐賣兒童案,其中一名獲救的男童,經該省高院的親子鑑定,認定是她的兒子。朱婦含辛茹苦將男童養大,到了去年才發現對方根本不是自己的親生骨肉。

鑑定出錯 河南高院否認違規

朱婦當年帶着男童到河南省高院鑑定,得到的結果為「在生物學親子關係」。惟拐走她兒子的保母去年一月突然現身,主動將她的兒子送回,重慶警方確認兩人是母子關係。河南省高院事後向朱婦致歉,稱因當年技術不成熟而出錯,但強調鑑定過程沒有違規。

對於上述的解釋,朱婦表明無法接受,她入稟法院向河南省高院索賠三百萬元(人民幣‧下同,約三百四十萬港元),當中侵權行為給她造成的一百九十五萬元(約二百二十萬港元)經濟損失,還有一百萬元(約一百一十三萬港元)的精神損害撫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