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印尼西爪哇尖米士一名二十一歲男子,早前透過社交網Facebook結識一名十六歲少女,雙方去年中旬開始見面,少女遭男方脅迫發生性行為。少女其後懷孕、揭發事件,男子被控性侵未成年少女,惟雙方家長見面後才驚覺,原來兩人竟是同父異母的兄妹。
在去年八月,少女辛塔(Cinta)與該名男子見面期間,被威迫發生至少三次性行為。事件鬧上警局後,才揭發兩人的父親竟是同一人。原來男子的生父在他未出生前已離開,另行娶妻並生下辛塔;而辛塔懷上的竟是哥哥的孩子。
由於印尼法律禁止婦女墮胎,除非胎兒威脅到婦女生命或因強暴而懷上。若要墮胎亦須在懷孕後六周內進行,並接受心理諮詢。辛塔休學後誕下孩子,並接受心理輔導;辛塔兄長因性侵未成年少女,恐囚十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