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被打癱 法院判賠償兒戲

【本報綜合報道】廣西崇左一名男子四年前就讀初中時,被人誤認成仇家,打成癱瘓。江州區法院判處八名被告向事主賠償一百八十一萬元人民幣(約二百零九萬港元),但事主至今僅收到兩萬多元人民幣(約二萬三千港元)。令事主一家費解的是,法院將執行通知書的賠償額寫成十八萬餘元人民幣(逾二十萬八千港元),並將「健康糾紛案」寫成「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

金額由209萬變20.8萬

事發於二○一五年二月十四日凌晨,兩名村民事發前一晚飲酒時與人衝突,兩人於是找來六名朋友報復,剛好路過的韋男不幸被八人誤當成仇家,用木棍瘋狂毆打。韋男手術後保住性命,但肢體、言語功能都出現障礙,生活不能自理,他於翌年入稟江州區法院,控告打人者及其家屬。法院於前年判韋男勝訴,但賠償一拖再拖。

最令韋父不放心的是,法院執行通知書的賠償金額與庭上判決完全不同,但法官只用筆修改,並告訴他不影響執行。事件在網上引起關注,江州區法院負責人周三承認疏忽,但強調不影響實際執行結果;又指賠償一方家庭生活困難,會根據他們的實際經濟能力,逐一制訂還款計劃,要求每年按時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