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重慶市奉節縣人民法院近日宣判一宗大型電訊詐騙案,十一名被告從二千多名受害人身上,騙取共逾二百二十六萬元(人民幣‧下同,約二百六十四萬港元),被判入獄十四個月至十一年半不等。
內地傳媒上周五報道,法院審理查明,被告出資成立四川匯金行商貿服務有限公司和四川粵銀財富科技有限公司後,自行製作及發行「粵銀財富卡」,通過電話接觸受害人,宣傳該卡具貸款、提取現金、網上購物等功能,以收取辦卡費及激活費等理由詐騙。
警方經過一段時間的調查,展開拘捕行動時,被告已在全國發展逾五十名代理商。
法官認為,被告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利用電訊網絡技術手段,通過虛假宣傳方式騙取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已構成詐騙罪,故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