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過研發無線網絡及授權獲利的InterDigital稱,即使華為列入出口黑名單,仍無阻達成專利授權協議。由於該公司專利包含的技術屬公共紀錄而非機密技術,因此不包含在美國出口管制法例之內。在二○一七年,該公司與華為的業務佔五億三千三百美元(約四十一億五千萬港元)收入的14%。
專家:高通可走法律罅
高通前專利律師的羅賓遜稱:「如果你向華為授權你的專利,那只意味着你不會控告他們。無論如何,你亦沒有傳遞任何資訊。」有貿易律師指高通與InterDigital的情況類近,也向華為出售晶片,惟只限於供給華為的低價手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