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湖北宜昌一名五十八歲趙姓女子,近日希望立下遺囑,委託他人在她死後,將價值六十萬元人民幣(約六十九萬港元)的房產賣掉,財產留給兩隻約五歲的愛犬。惟公證處表示,內地無相關法規讓狗隻繼承遺產,該省也無先例可循。
獨居的趙婦表示,近日覺得身體不好,而父母已去世多年,自己亦沒有兄弟姊妹和伴侶,只有兩隻寵物犬相伴,「退休以後只有牠們陪我,是我的精神寄託,唯一捨不得的是牠們」。
趙婦向三峽公證處查詢有關遺產處置問題,公證處主任回答,內地《繼承法》的繼承人是以人為主體,狗無法繼承遺產,「真的愛莫能助」。
事件在網絡引起議論,有網民調侃稱「人的待遇還比不上兩隻狗」;亦有人覺得趙婦可憐︰「她一個人沒有依靠,生病都沒人照顧,遺產都只能給兩隻狗,真的好孤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