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指,自稱是「軍事迷」的李某於去年十二月卅日晚,與吳某各自穿上一套仿照第二次世界大戰時,德國納粹軍服及軍帽,以「納粹德軍」的打扮到蕭山烈士陵園持手機拍照(圖),再將照片發布至社交網絡平台分享並被廣傳,引起不少網民的不滿,狠斥他們的行為侮辱英烈。
公安機關介入後,對李某及吳某尋釁滋事行為立案調查及作出行政拘留處分。及至上月初,杭州中院受理由公益訴訟起訴人杭州市檢察院,提出對李某、吳某侵害烈士榮譽的民事公益訴訟案。據悉,周二判決生效日起十天內,兩人需登報道歉,且內容要經法院審核;若逾期不執行,則由法院代辦,相關費用由他們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