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指越界 大陸漁船遭罰款驅離

【本報綜合報道】台灣高雄海巡署通報,今年三月大陸籍漁船「閩龍漁號」因越界捕魚,破壞東沙群島的海洋生態,遭查扣留置七十天,並處以三百四十萬元新台幣(約八十六萬港元)罰款後,於周一被強制驅離。

通報稱,涉事漁船違規捕撈大量魚獲及軟珊瑚等,更發現其使用滾輪式拖網,隨即將船及十名船員押返地檢署偵辦,並依法沒收所有魚獲及魚具。此外,淡水海巡隊本月初在富貴角北方外海也發現一艘大陸漁船越界捕撈,該船無視海巡人員喝令停船受檢並試圖駛離,最終被攔下連人帶船押返台北海調查。

對於接連有大陸漁船遭台方驅押,國台辦曾表示,陸方對台灣漁民一向以同胞情誼相待,在沿海多地設立供台漁船和漁民避風、補給及搶險等相關幫助,呼籲台方停止以粗暴和危險的方式對待大陸漁民,保證他們的生命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