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張家慧和丈夫劉遠生早前「出格」言行被人錄音勒索二百萬元,案件近日在重慶市萬州區法院審理,意外發現這對夫婦身家竟高達二百億元,輿論震驚之餘,更比喻是「中國史上最富有的法官」。
據報道,劉遠生原來也是法官,因犯錯誤被勸退下海,他通過直接持有企業股權,以及通過夫婦雙方親友、朋友擔任相關公司投資人、高管,掌控着龐大的百億商業帝國。目前劉旗下企業及關聯公司,初步統計至少三十五家,包括三家境外離岸企業,註冊地域分布於海南、重慶、四川、北京、香港和英屬維爾京群島,涉及行業包括房地產開發、物業管理、酒店、旅遊、商貿、影視、金融、酒業、醫療、現代農業等。
有意思的是,財富曝光後,劉遠生回應稱,報道所提及公司都是獨立依法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換言之,就是其財富「合法合理」。想當年,有前朝中共高層也曾如此詮釋其家族的上百億元資產。原來「官商」與「漢賊」一樣「不兩立」,官員家族財富,全靠家人自己「努力奮鬥」而來。神州官場,不止「無官不貪」,更是「無官不富」!
有關海南法官夫婦財富的合法性,海南省政法委已宣布介入調查。但輿論卻不得不對他們短時間內,毋須辛苦經營,就能輕易獲得巨大財富而「嘖嘖稱奇」;也許這才是人們最憧憬的「中國夢」。悲哀的是,它卻只屬於極少數人,屬於改革開放後「先富起來」的權貴。
海南法官「富甲天下」,顯示內地法官不僅能判案,也堪稱「商業奇才」,點石成金。只不過,並非所有法官都有此能耐,不少人還是要靠貪腐致富。例如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長奚曉明涉案金額高達上億元,其子干預案件審判,從中收受財物。最高人民法院前副院長黃松有,曾染指廣州最大爛尾樓的拍賣,轉手之間便有千萬元入帳。
事實上,「吃了原告吃被告」,在內地司法界早已不是秘密:很多法院判案並不是「以法律為準繩,以事實為依據」,而是「以金錢為準繩,以關係為依據」,誰給的錢多就讓誰贏,誰的靠山硬就讓誰勝。
十八大以來,全國有成千上萬名法官因貪腐被查處,除了最高法院,還包括山西、重慶、河南、遼寧等省級高院副院長,各地中院和縣級法院負責人更數不勝數。這些衣冠楚楚的「青天大老爺」,一派道貌岸然,實則以權謀私,他們玩弄法律,販賣公平,將古代官場「衙門八字朝南開,有理無錢莫進來」傳承發展至「人民法院朝錢開,無權無勢莫進來」。司法公正本是社會公義的最後一道防線,當這道防線也被銅臭腐蝕,連法律都認錢,誰還能為神州百姓伸冤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