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台灣長美國際有限公司(下稱長美)旗下一架停放在桃園機場的747客機,早前遭偷走價值逾三千萬元新台幣(約七百六十九萬港元)零件。長美認為機場未盡責任,決定入稟控告對方。機場回應稱,涉事飛機非公司財產,未受託管理,更指事件屬長美與泰國東方航空之間的買賣爭議。
長美代表律師指,前年十二月向泰國東方航空公司購買該架客機,但因飛機停在管制區內,令負責維修的長榮航太公司無法即時檢查。直至翌月底,長榮航太發現總共三十二個零件遭拆走,當中包括起落架控制桿、左右航向儀、陀螺儀等。
律師續指,零件體積龐大,且存放點有嚴密管制,惟零件不翼而飛,同時機場卻每月收取長美停機費,認為機場應負此責任。桃園機場公司回應指,按規定飛機轉讓後應由長美或其委託的長榮航太公司負責保管,機場並無保管責任。機場方又指,機場雖有一定安全監控設施,但只用作維護機場專用區的安全,並非監控飛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