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雲南硯山縣十一名涉惡疑犯,因涉尋釁滋事、敲詐勒索、故意傷害罪,近日在當地法院公開宣判。其中左姓主犯全部罪名成立,數罪並罰,被判入獄十二年半,處罰十萬元(人民幣.下同,約十二萬港元)。其餘被告則被判囚一年七個月至十年半不等。
案情指,前年十一月至去年二月期間,左等人因賭博問題,與另外兩人發生爭執後,夥同他人持刀、鋼管、木棒、仿真槍等打傷兩人,再勒索十萬元。另一莫姓被告得知左敲詐得手後,與田姓被告再向兩名傷者索取六萬元(約七萬港元)。其中一名傷者不堪屢被敲詐,因壓力過大導致精神失常,需入院治療。
當地法院審理後認為,左等人的犯罪行為,欺壓百姓,嚴重擾亂地方經濟和社會生活秩序,在當地造成惡劣社會影響,屬惡勢力犯罪,遂作出以上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