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機制處理性侵 教廷未使人放心

教宗方濟各日前頒布手諭,下令所有教區在明年六月前設立舉報神職人員性侵事件機制,強調任何人包庇隱瞞事件亦需負上責任。手諭名為《你們是世上的光》,意指神職人員的行為照亮世界,光明正大不應有所隱藏。教會性醜聞絕非新鮮事,舊日有人恃職權可以遮掩,現今世代資訊流通發達,令教會性醜聞接連曝光,形成宗教版#MeToo,眾怒難犯,教會亦需回應社會的訴求。梵蒂岡今年二月召開大會,承認曾有神職人員涉性侵及獲包庇,方濟各承諾會跟進,現在首先推出修訂守則。

避談懲罰 避轉介警方

過往各區教會呈報性醜聞只是義務並非責任,今後這項義務將成為規條。教區接獲投訴,必須保護及保密投訴人身份,禁止干預事主。機制要求聘請專人徹查,存在利益衝突者不得參與調查。教區需每隔三十日向教廷交代調查進展,九十日內完成初步調查。外間反應指新措施着重通報,卻沒有交代相關懲罰機制,惹人質疑實際能否制裁瀆職人員。

方濟各近年在教會推行改革受到很大阻力,甚至有團體想推倒他。教廷分歧最近例子是方濟各指權力腐化衍生性侵事件,罪行源自內部,但榮休教宗本篤十六世近日致函教會刊物,把教會性侵醜聞歸咎於上世紀六十年代的性革命文化等,並形容當時同性戀團體湧現神學院,意思指腐敗由外部入侵。新舊教宗有點唱對台意味,下層的人員鬥爭不難想像。山高皇帝遠,地區教會容易陽奉陰違,新措施之下舉報數字會否大增,實在是一大疑問。

新機制另一點令人詬病是依然迴避刑事責任,只是指示教區應由受害人決定是否報案。這點暗示以往有人阻止事主報案。大部分受害人都是教徒,對教會充滿信任,一部分會啞忍,另一些會先向教會求助,所謂任由他們決定,其實最終有勇氣報警的人不會多。在地上就要依照地上法律,為何教會始終不肯主動轉介性侵罪行往警方?教廷或許有解決性醜聞的誠意,但一直未能顯示足夠決心,這次新措施希望只是起步,否則難以令人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