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全能神傳單 信徒囚4年

【本報綜合報道】廣西玉林陸川縣人民法院,近日就一宗涉及邪教組織「全能神」的案件進行一審。案中男被告尤從運因郵寄全能神的宣傳資料給公安人員,涉及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並處罰金二千元人民幣(約二千三百五十港元)。

已屬再犯須重判

國務院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辦公室主管的「中國反邪教網」周一發通報指,五十六歲的尤從運是廣西陸川縣烏石鎮人,曾於二○一五年五月因觸犯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判刑三年。去年十月十九日,已刑滿出獄的尤將其手寫、打印、影印等十八份「全能神」宣傳資料郵寄給陸川縣公安局局長等人。法院認為,尤曾因從事邪教活動被追究刑事責任,現又再從事邪教活動,行為構成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應依法懲處,遂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