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授權情報局 可任何手段取料

【本報綜合報道】泰國政府周三向國會提交草案,將授予國家情報局絕對權利利用任何手段,獲得相信會威脅國家安全的資訊。該草案包含十七項條款,取代八五年的法案。由於安全威脅和科技不斷革新,該法案被指不再合乎現況。

稱護國安替代過時法案

國會在二月初討論現行法案,希望作出修訂。草案列明國家情報局負責處理反情報和安全行動,在總理批准下可以要求政府官員及市民交出有關危害國家的資訊。如果涉事人員拒絕交出文件,部門將會通知總理,當局會用任何方法讓對方交出機密內容,包括使用電子通訊或科學儀器。據指,此草案將會成為剛通過的網絡安全法一部分,惟網絡安全法早前引起社會強烈反對,有人權組織擔心該法案會洩露隱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