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無房產證再便宜都不要買

【本報綜合報道】內地律師提醒想置業的民眾,千萬不要被超低價蒙蔽雙眼,要查清放售單位的證明文件,若沒有房產證,就算價錢再便宜,都不要購買。

律師指出,內地可供自由買賣的房屋,都有俗稱「房產證」的「房屋所有權證」,列明業主、單位地址、面積等資料。民眾可在官方機構查核相關房產資料。若賣方未能出示該證,買家難以確定該房屋是否屬賣方所有,更無法確定該單位是否合法,有否繳齊相關稅費。若賣方聲稱要幾年後才能辦理房產證,則該房屋可能存在問題,故不能辦到房產證。如果民眾心急購買,對自己毫無保障。

曾有買家血本無歸

去年四月,有民眾在廣東惠州購入比市價平約六成、但沒有房產證的樓房單位,事後發現該單位是違章建築,即將清拆,令買家血本無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