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衢州三名縣官在杭州一間酒店內嫖妓時,遇警員突擊掃黃斷正,他們為了不讓醜事曝光,疏通一名當地派出所人員後離開,詎料被對方敲詐達七十八萬元(人民幣.下同,約九十二萬七千港元)。該批官員隨後再遇連環敲詐,涉案人士被判刑,判決書內容近日在網上曝光,在內地引起熱議。
涉事公職人員分別為時任常山縣副縣長甘土木、常山縣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熊雨土、常山縣環保局局長顧建華。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晚,三人與一名王姓老闆在杭州一間酒店嫖妓,遇上警方的掃黃行動。顧建華見狀後,遂要求任職協警的武林派出所司機俞歐幫忙疏通。最終他們成功隱瞞身份,分別被罰五百元(約五百九十四港元)了事。
不過三人事後不斷被俞歐等人,以舉報嫖娼之名敲詐。當中俞歐為還巨額賭債敲詐巨款,另三名騙徒則先後敲詐甘土木等人共二十四萬七千元(約二十九萬三千港元)。
另一被告丁建國當年經時任武林派出所保安的朋友得知事件,遂假冒「派出所大哥」致電涉案官員索款。及後三人通過王老闆提供工程項目予丁,並高價租用丁提供的挖掘機。至二○一四年七月,丁由於未獲得工程,遂以急需用錢為名,先後敲詐共八萬七千元(約十萬港元)。王曾為三名官員支付敲詐款達一百多萬元(約一百二十二萬港元)。
事件未曝光前,甘先後獲任命為縣委常委、統戰部長、政法委書記,顧晉升為縣政府黨組成員、副縣長,熊則升任縣人大常委會副處級領導幹部至前年退休。不過涉案三名官員最終因共同收受逾百萬元賄款,去年十二月分別被開化縣人民法院判囚三年兩個月至五年不等徒刑。俞歐等四人則因敲詐勒索罪,去年十一月分別被判囚三年至十一年半不等,當中以俞刑期最重。
本報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