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海南三亞市法院上周六就一宗有組織賣淫案一審宣判。該犯罪集團非法獲利近三千萬元人民幣(約三千五百萬港元),四十名被告罪成,全部獲刑。
判決書指,被告黃某、張某共同出資在某會所,租用房間作賣淫場所,逐漸形成以二人為首的惡勢力犯罪集團,並陸續糾集其他同黨,協助組織賣淫嫖娼活動,並掩飾、隱瞞犯罪所得。
黃、張兩名主被告作為犯罪集團首腦,分別判處十四年及十二年有期徒刑,而周某等三名骨幹成員被囚七至十年;其餘被告判監禁一年半至三年九個月不等。另被控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的黃某妻子等二名被告,則被判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