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美國聯邦檢察官於周二公開一份法庭文件顯示,通俄特別檢察官米勒早於二○一七年七月、即聯邦調查局(FBI)執行搜查令前九個月,已開始調查總統特朗普的前私人律師科恩,並為獲取科恩的通訊紀錄而申請搜查令。
外界一般認為,FBI於去年四月申請搜查令追蹤科恩的電話,但不會查其來電紀錄及訊息;同時突襲科恩辦公室、住所等多個地點。惟該份長達九百頁的法庭文件指出,早在FBI搜查前六至九個月、即二○一七年七月至十一月期間,當局已獲發搜查令,調查科恩的電郵、iCloud帳戶紀錄。文件亦披露FBI曾用軍方研發的秘密技術「Triggerfish」,追蹤科恩的手機位置。
文件亦顯示,科恩涉收取未有申報的數以百萬美元諮詢費,來自製藥公司諾華(Novartis)、與俄羅斯富商維克塞爾伯格(Viktor Vekselberg)有關的美企等。米勒當時首次運用《外國代理人登記法》,並調查科恩有否從事洗黑錢、銀行詐騙等商業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