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掀童星熱 培訓中心藉機斂財

【本報綜合報道】內地影視產業發展快速,更催生了一股童星熱,惟有業界人士近日透露,坊間不少聲稱能培訓童星的工作室,實則利用家長想讓孩子當童星的心理斂財。

內地規定不滿十歲的孩童不得代言廣告,廣電總局亦嚴格控制未成年人參與真人騷節目。不過在望子成龍的心理下,不少家長希望為子女爭取到演出機會,成為童星。業界人士林放表示,很多經紀公司收取高昂費用,培訓費基本約六萬元人民幣(約七萬港元)。

林又指,經紀公司向家長承諾為孩子鋪路,包括拍寫真,接劇等,甚至保證會給孩子出音樂專輯,但通常會虧本。據他了解,童星事後只能拿三成報酬,經紀公司則抽佣七成。另有童星經理人指,家長不惜花錢送孩子進劇組,但由於孩童拍戲很辛苦,結果很多時無片酬,反要倒貼劇組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