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資法明年元旦實施 被指籠統

【本報綜合報道】十三屆全國人大第二次會議周五早上於北京人民大會堂舉行閉幕式,大會表決通過多項決議草案。備受外界關注的外商投資法,以二千九百二十九票贊成、八票反對、八票棄權獲得通過,明年一月一日起實施。最高法院和最高檢察院(兩高)報告亦獲通過,惟得票率依然「包尾」,其中最高法為今屆反對票數最多的決議。

官員違反將遭刑責

大會以二千九百四十五票贊成,三票棄權,通過政府工作報告;最高法報告以二千七百二十五票贊成,一百五十六票反對,六十七票棄權,獲得通過,得票率為百分之九十二點四四,而去年則是百分之九十四點七。最高檢報告則以二千八百四十三票贊成、七十一票反對、三十一票棄權通過。

大會同時以大比數通過國民經濟計劃、預算、人大常委會的決議草案。而有關外商投資法,據內媒指,內容規定政府及官員要為外商保守商業機密,否則會追究刑責。另有美國關注的條文,包括不得利用行政手段強制轉讓技術等。不過有分析員及商界人士認為,外商投資法沒有向包括外資企業在內的業內人士徵詢意見,而且法律措辭和規定非常籠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