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機關指,賴小民涉嫌利用擔任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辦公廳主任、中國華融資產管理公司黨委副書記、總裁等多個要職的便利,為他人謀利及不法受巨賄。
賴更涉嫌利用職能,非法佔有巨額公共財物,與妻子以外的第三名女子長期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犯下三罪。
現年五十六歲的賴小民,曾任北京銀監局局長、黨委書記,中國銀監會辦公廳主任、黨委辦公室主任等要職,從二○一二年九月起任職全國人大代表。早前有報道指,辦案人員在其物業中搜出共三噸重、值二億七千萬元人民幣(約三億一千五百萬港元)的現鈔;賴被指有一百多套房產、多個同黨及一百多個情婦。賴於案發後已被雙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