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以氣候為由 拒批煤礦開採

【本報綜合報道】澳洲新南威爾士省的土地及環境法院周五作出裁決,首次接納以氣候變化為由,拒絕讓採礦公司於當地開採煤礦。法官指出,採礦活動除了破壞生態外,燃煤亦會增加溫室氣體,加劇氣候變化。不少環保主義者形容是次判決具開創性,為其他裁決訂下先例。

全球首個案例

庭上不但引用《巴黎氣候協定》及《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亦傳召氣候科學家史堤芬(Will Steffen)作供,他指在過去一世紀,澳洲的氣溫已上升攝氏一度。法官普雷斯頓表示:「並非所有天然資源都要被開採。」拒絕Gloucester Resource採礦公司開採申請。

代表居民的律師莫里斯形容,裁決是重大勝利,因為氣候變化首次能夠成為司法理據。有氣候法律師事務所表示,是次裁決加強全球的司法審判中,視化石燃料與氣候變化有直接關聯的趨勢。採礦公司暫未回應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