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強迫用戶睇廣告
Google周三發聲明稱,該公司已致力制訂了一套合乎「通用資訊保護條例(GDPR)」的收取個人化廣告同意程序,該程序根據條例指引及用戶體驗測試已盡量做到透明、直接;公司同時亦關注到判決對歐洲及其他地方的出版商、內容原創者以及科技公司的影響;因此基於以上各項原因,公司決定上訴。
兩個關注組織在去年五月代表上萬民眾發起訴訟,指Google要用戶同意收看廣告,才可使用服務,是「強制同意」。法國資訊與自由全國委員會(CNIL)指,Google未有讓用戶輕易理解私隱條款,他們亦難以更改個人資料被使用的方式,故在周一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