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黃金走私日 韓主腦罰92億

【本報綜合報道】南韓一個犯罪集團早前把在香港購買的黃金藏在旅客身上,再走私到日本以牟取四百億韓圜(約二億八千萬港元)差價。兩名主腦周二被裁定罪成,分別被判有期徒刑及各處以一萬三千億韓圜(約九十二億港元)罰款,金額創該國史上之最。

每年5000人受僱帶貨

釜山地方法院指,五十三歲的尹某於一五年七月至一六年十二月間在香港購買黃金,之後在釜山機場及仁川機場的轉機區,交給韓籍旅客後帶到檢查相對寬鬆的日本機場交貨。涉案黃金達四萬多塊,總值二萬億韓圜(約一百四十二億港元)。另一被告、四十六歲的梁某在日本把黃金脫手後,把日本高爾夫球用品出口南韓,但只申報一半的價格。

尹某還在網上以免費旅遊為名,招募負責運送黃金的韓籍人士,估計單於一六年就有五千人涉案走私黃金。法院認為案情嚴重,分別判尹某及梁某入獄五年及兩年半,另有六名被告被判兩年半至三年監禁,或一年監禁但緩刑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