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廣西來賓市前首富蘭永固,為償還巨額債務,製造和販賣近一百八十九公斤冰毒。案件近日在來賓市中級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蘭被判死刑,沒收全部財產。同案被告覃英犯販賣毒品罪,判處十五年有期徒刑。
法院審理查明,蘭永固二○一二年在金秀縣自建木板房,意圖研製甲基苯丙胺(俗稱冰毒)以償還債務,並於去年八月成功製出冰毒。今年一月,蘭帶着冰毒到蒙山縣新圩鎮與覃英交易時被警方拘捕。法院認為,蘭永固製毒販毒行為,情節特別嚴重,當嚴懲不貸,故作出上述判決。
現年五十九歲的蘭永固曾被稱為來賓「首富」,後因非法集資近四億元人民幣(約四億六千萬港元),崩盤後債台高築。他為還債鋌而走險,自學化工知識,與從英國留學兩年歸來的三十四歲兒子,潛到金秀縣境內製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