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馬案 馬國控高盛子公司

【本報綜合報道】馬來西亞前總理納吉布捲入的國營一馬發展基金(1MDB)洗錢醜聞一案,當地政府周一正式落案起訴華爾街巨企高盛集團的子公司及其兩名前員工,指控他們作誤導陳述及挪用債券資金。

涉誤導及挪用債券資金

檢察總長托馬斯發聲明指,高盛集團涉於二○一二至一三年間,三次為一馬發展基金的債券承保。債券牽涉的金額達六十五億美元(約五百零六億港元),高盛從中收取六億美元(約四十六億港元)費用,比市價超出數倍。高盛亦涉不正當挪用共廿七億美元(約二百一十一億港元)債券資金,以及誤導投資者。

今次被控的是高盛集團新加坡前董事萊斯納(Tim Leissner)和前高層吳宗華(Ng Chong Hwa Roger,音譯),他們涉與富商劉特佐等人策劃賄賂官員,以確保高盛參與債券工作。劉亦因涉策劃竊基金費用,用以購買遊艇及藝術品而面臨新的指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