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公安前副局長涉貪返國自首

內地反腐敗國際追逃追贓行動再有新進展,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公布,涉犯受賄罪、一度曾外逃到香港的福建廈門市公安局前副局長鄭東強,周三(5日)已回國投案自首,成為中央追逃辦今年六月對外公布五十名涉嫌職務犯罪和經濟犯罪的外逃人員線索之後,第四名到案的外逃人員。

現年六十五歲的鄭東強是福建長樂人,擁有廈門大學本科學歷,是二級警監。他歷任廈門市公安局經偵處副處長、處長、思明分局局長,一九九五年六月任廈門市公安局副局長,二○一一年五月起任廈門市公安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巡視員。但他因涉嫌受賄罪,曾於前年一月外逃至香港。

年底前投案可從輕處罰

鄭東強被列入中央追逃辦今年六月所發布的《關於部分外逃人員有關線索的公告》五十人名單中。中央追逃辦負責人重申,將繼續加大追逃追贓工作力度,有逃必追,一追到底,並再次正告境外在逃腐敗分子,徹底放棄幻想,在今年底期限前盡快投案自首,爭取寬大處理。

今年八月,國家監察委員會與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外交部聯合發布《關於敦促職務犯罪案件境外在逃人員投案自首的公告》,宣布職務犯罪案件境外在逃人員在本月三十一日前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罪行,可以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本報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