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投不撐同婚另立法保障

台灣九合一選舉中的十項公投案最終結果,於周日(25日)凌晨塵埃落定。其中一案有近七成人認為民法婚姻應限定一男一女,被視為同性婚姻合法化受挫,掀起極大回響。行政院指將依結果提出「另立專法保障同婚」草案送交立院;司法院則指無論如何均不能違反大法官去年的解釋文。平權組織表示對結果感心痛,又指公投違憲及撕裂社會。另外,反污染及核食品公投案亦全獲通過,挺同及東奧更名等三項則不獲通過。

今次十項公投案中,有五案與同性婚姻及平權相關,分別由反同組織「下一代幸福聯盟」(幸福盟)及挺同組織「伴侶權益推動聯盟」(伴侶盟)提出。結果幸福盟三案全獲大比數通過;伴侶盟兩案均不通過(見表)。其中由幸福盟提出的第12案,大部分人贊成以民法婚姻以外形式保障同性伴侶權益。

法庭限令兩年內修法

不過,司法院大法官會議去年五月廿四日作出第748號解釋,認為現行法令違憲,未保障同性婚姻,要求主管機關在兩年內修改相關法律,否則同性結婚人士於明年五月後可辦理結婚登記。今次公投結果惹來牴觸大法官會議解釋及違憲的疑慮。

行政院發言人谷辣斯‧尤達卡周日表示,行政院會因應公投結果,於三個月內提出「另立專法保障同性婚姻」草案送交立法院;立院需在下個會期休會前完成審議程序。但立法院是否會通過專法、立法委員會否提修正案,則屬立委職權,行政院予以尊重。司法院則表示,立法機關必須尊重公投結果,並採納為立法、修法方向,但公投結果仍不能違背憲法及大法官會議解釋。

外媒指是保守派勝利

有支持同婚的團體擔心,最終立法結果對同婚的保障將大大減弱,其中一個可能性是同性伴侶一同生活可獲法律保障,但無法結婚。有外媒指,公投結果是保守派的一場勝利,打擊台灣作為亞洲地區平權開拓者的聲譽;有同性伴侶稱,公投已撕裂和破壞社會,造成傷害。

有台媒指,政府若不落實公投結果,並無罰則,難以強制政府執行;但如不履行,政治人物仍須向民意承擔後果,並反映於下屆選舉中。

本報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