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譽為「王者榮耀第一人」的內地知名遊戲主播江海濤,因與直播平台虎牙簽約期內,跳槽到鬥魚並進行直播,近日被判向虎牙賠償四千九百萬元(人民幣.下同,約五千六百萬港元)違約金。按雙方簽訂的合同,假如主播違約跳槽,違約金是主播收入的五倍,而江的年收入約一千一百一十九萬元(約一千二百六十萬港元),遂按此計算賠償金。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