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遼源市政協前黨組書記、主席張煒受賄案,周四在通化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張煒被控多次收受共計逾六百五十萬元(人民幣.下同,逾七百三十萬港元)的財物,因受賄罪被判囚十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五十萬元(約五十六萬港元)。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