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離婚新法 官判撫養寵物權

【本報綜合報道】外國不少家庭都喜歡飼養貓狗,更把愛寵視為家庭成員,但若然兩名主人不幸離婚,雙方或會就貓狗究竟歸誰養的問題爭持不下。美國加州日前就通過一條新法例,賦予法官權力按情況決定寵物撫養權,減少爭拗。

加州州長布朗上周四(27日)簽署新法,將於明年一月一日生效。新法下寵物仍被視為社區財產,但法官可以根據不同因素,例如平時由誰餵飼、誰帶寵物到獸醫和散步以及誰較保護牠們等,來決定寵物交由誰人照顧。

明年1月1日生效

洛杉磯家庭律師格林(Megan Green)稱,之前不少離婚個案中,夫婦二人會非常激烈地爭取寵物的撫養權,因此她對此新法表示歡迎︰「我覺得那是個好主意。我本身養有一隻貴婦犬,牠就像我們家庭的一分子。」

目前要判決寵物歸誰,沒有一定準則,有時要考考法官創意。例如有些法官會將狗隻放在離婚夫婦中間,看牠會走向誰;如果家中有兩隻寵物,則可能會分開牠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