縱火保母行刑 死前近親拒見

【本報綜合報道】浙江杭州去年六月發生震驚社會的保母縱火案,造成四人死亡。浙江省人民檢察院在官方微信宣布,兇徒莫煥晶被判死刑後,經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周五上午被執行死刑,檢察機關依法派員臨場監督。死刑執行前,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通知莫煥晶的近親可以見面,惟近親明確表示不會見。

男事主:惡人終伏法

該宗縱火案於今年二月在浙江杭州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莫煥晶因放火罪及盜竊罪兩罪併罰,被判處死刑及處罰款一萬元人民幣(約一萬一千六百港元)。莫煥晶其後上訴,今年六月遭駁回。

因這場火災而痛失妻子及三名兒女的林生斌,當天在微博表示,聽到莫煥晶被執行死刑的消息後淚流不止,哭說:「惡人終於伏法。」他又第一時間打電話告知岳父母,林母也哭着表示:「這一天大家都等的太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