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總統特朗普被爆管治團隊潛伏「叛黨」,引發政界一場道德大辯論:一旦遇上倒行逆施的總統,到底應該像現在這樣,由高級官員暗中放冷箭,避免總統將錯誤決策進行到底,還是光明正大地啟動《憲法》第二十五修正案,直接將總統廢掉?
盛傳有意代表民主黨出戰二○年總統選舉的參議員沃倫強調,憲法賦予副總統及其他高官權力,判斷總統是否有能力履行職務,而不是像現在那樣,偷偷把總統要簽署的文件拿走。以沃倫為代表的「罷黜派」,在民主黨內部甚具代表性。十一月的中期選舉,部分民主黨人將之定位為對特朗普執政的「全民公投」,問題是,真要走彈劾程序,民主黨必須控制參、眾兩院,否則必須寄希望於共和黨人反戈;按照目前共和黨候選人挖空心思取得狂人背書的情況看,形勢未必樂觀,更別說狂人亦非省油的燈,說不定拖到二○二○年也未有定案。
當然,民主黨人也可能有政治私心。任由白宮「抵抗分子」繼續攪局,好處是讓特朗普淪為跛腳鴨總統,但讓狂人續續留在枱面,以其在共和黨基層支持民眾的超強號召力,選戰並不好打,反觀副總統彭斯比較「人畜無害」。不過有趣的是,白宮前通訊總監紐曼曾狠批彭斯比特朗普更可怕:「假若彭斯接任,你會跪求特朗普回鍋。」從這裏人們也可以看到副總統在關鍵時刻的決定性作用,當年艾森豪威爾任內心臟病發作並輕微中風,據說曾有意傳位副手尼克遜,但後者爭議實在太大,因而很早就被叫停。
然而這些都不是重點。從政治倫理角度出發,民眾選票只投給總統和副總統,其他非民選官員有何權力暗中破壞總統施政?做有關決定前有沒有問過選民?至於罷黜總統,根據《憲法》第二十五修正案的規定,總統僅能在「認知出現嚴重問題」等情況下被罷黜,而認知是否出問題是醫學專業而非政治決定,若第二十五修正案今天可以用來對付狂人,明天也可以用來對付其他「不受歡迎」的政客,潘朵拉魔盒一開,勢必後患無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