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受理P2P糾紛

【本報綜合報道】繼去年八月杭州開設全國首個互聯網法院後,內地近日新增兩個互聯網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日前亦發布有關互聯網法院受理案件的規定,列明法院管轄範圍。惟近月「點對點網絡貸款」(P2P網貸)平台爆倒閉潮,大批受害者血本無歸,互聯網法院受理範圍並不包含P2P網貸平台,也不會受理P2P借貸糾紛。

新增兩個互聯網法院分別位於北京及廣州,而北京互聯網法院昨日率先掛牌。互聯網法院管轄範圍包括互聯網購物、服務合同糾紛、互聯網金融借款、小額借款合同糾紛、互聯網著作權權屬和侵權糾紛、域名糾紛、侵權責任糾紛等。

當中「互聯網金融借款、小額借款糾紛」的限定條件雖為「簽訂、履行行為均在互聯網上完成」,但只是特定指與金融機構、小額貸款公司訂立的借款合同,不包含P2P網貸平台。內地律師指出,P2P網絡借貸涉及的金額太大,且涉嫌刑事犯罪,需由一般法院處理。

女兒否認莫言捲P2P

網上近日流傳,二○一二年獲得諾貝爾文學獎的內地作家莫言,將獎金投資到一個P2P網貸平台,該平台早前被當局取締,但莫言的女兒指是「虛假的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