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受疫苗供應商賄賂 景洪市5官懲處

【本報綜合報道】問題疫苗案引發全國關注,雲南西雙版納州紀委及州監察委近日通報十二宗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案,當中景洪市有五宗涉及疫苗公司行賄事件,五名官員因接受疫苗供應商長春百克公司(下稱「長春百克」)及玉溪沃森公司(下稱「玉溪沃森」)賄賂被處分。

違規報銷交通費

景洪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主任刀應華於二○一三年時,違規接受長春百克安排,到黑龍江哈爾濱等地旅遊,違規報銷交通費一千五百三十元(人民幣.下同,約一千七百九十港元)被記過處分;而副主任黃強則於一四年,接受長春百克安排到外地旅遊,違規報銷交通費一千五百四十九元(約一千八百一十港元),被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另一副主任岩溫佐在一三年至一七年間,分別在玉溪沃森和長春百克安排下,到海南三亞等地旅遊,違規報銷交通費三千五百零八元(四千一百港元),被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該中心免疾規劃科科長楊趙琳於一三年至一四年,接受疫苗供應商玉溪沃森和長春百克安排到外地旅遊,違規報銷交通費二千七百四十元(三千二百港元),受記過處分。

另外,該市衞生和計劃生育局副局長范忠友,去年違規接受長春百克安排,到哈爾濱等地旅遊,違規報銷交通費二千三百零八元(約二千七百港元),被記大過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