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三股勢力充當保護傘
通報指,吐爾遜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和反分裂鬥爭紀律,對抗審查調查,轉移隱匿證據;違規從事營利活動;不正確履行工作職責;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索要、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另經查明,吐爾遜幫助暴力恐怖、宗教極端分子逃避法律懲處提供幫助,還涉嫌幫助恐怖活動犯罪和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犯罪;包庇涉嫌犯罪分子,使其不受追訴。通報指出,吐爾遜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公安執法人員,與民族分裂分子、暴力恐怖分子、宗教極端分子相互勾結、沆瀣一氣,長期為「三股勢力」(暴力恐怖勢力、民族分裂勢力、宗教極端勢力)充當「保護傘」,性質惡劣,情節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