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美國決定組建太空軍,令外界憂慮太空軍事化加劇,並導致冷戰以後一度平靜下來的太空競賽再度回歸。雖然中美俄都是《外太空條約》的簽署國,但條約只禁止在太空部署核武,有輿論擔心太空軍無王管,但有專家指仍受國際法規管及限制。
根據一九六七年簽署的《外太空條約》,簽署國不得在外太空部署核武及大殺傷力武器,也不得在其他天體(如月球及火星)建立基地及測試任何武器。對於能否在太空或太空站內使用常規武器,該條約並沒詳細說明。
不過,美國密西西比大學太空法律專家加布里諾維奇(Joanne Gabrynowicz)指出,太空與公海一樣都是全球公域(global commons),意味它受到國際法監管,包括《日內瓦公約》及《武裝衝突法》。她亦指太空軍的名稱可引起法律爭議,因為當中有武力使用的意思。
1982年成立,負責以人造衞星和洲際彈道導彈護國,人手編制3.8萬人,負責管理185枚軍事衞星,當中包括全球定位系統、通訊及氣象衞
於2015年成立的軍種,負責電子對抗、網絡攻防、衞星管理等,轄下設有航天系統部、中國航天員大隊等。
俄羅斯航太防衞軍和俄羅斯空軍於2015年合併而成,約15萬人,由航空部隊、太空部隊、飛彈防衞部隊組成,其中太空部隊設有導彈襲擊預警主中心、航太情報中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