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排斥同業終達和解 高通投資54.6億代罰款

【本報綜合報道】美國晶片商高通(Qualcomm)因濫用獨佔權,拒絕授權晶片給同業,早前被台灣的公平交易委員會(下稱公平會)以違反公平法處罰。公平會周五表示,已和高通達成和解,對方承諾五年內將在台投資七億美元(約五十四億六千萬港元)代替罰款。

公平會三年前對高通展開調查,去年十月決議重罰其二百三十四億元(新台幣.下同,約六十億八千萬港元),創下公平會對單一公司最高罰金紀錄。裁罰案出爐後,高通曾向法院申請停止執行,並提出行政訴訟。不過由於公平會已作出處分,高通在審理期間,仍需繳納罰金。

公平會表示,考慮到經濟發展等公眾利益,與高通達成公平會史上首次訴訟和解;又指高通不執着於已繳交的廿七億三千萬元(約七億港元)罰金,同時承諾以五年期產業方案對台投資,包括5G合作、開拓新巿場、與新創公司及大學合作等,並設立台灣營運及製造工程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