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勢准大麻合法消遣

加拿大國會參議院周二(19日)通過消遣用大麻合法化的最終議案,但仍需交由加拿大總督帕耶特批准,料可順利成為繼烏拉圭後全球第二個全國性大麻合法的國家,亦是七國集團(G7)首個成員國把消遣用大麻合法化。

參議院早前對法案提出四十多項修訂,眾議院接受了大部分,拒絕其中十三項,通過後再發回參議院投票。參議院以五十二票贊成、廿九票反對,兩票棄權,通過大麻合法化議案「C-45」,聯邦政府希望法案在七月一日正式生效,但省政府和地方政府料需八至十二周準備大麻銷售及制訂相關法律框架,估計最快九月才能生效。

限擁30克 家庭可種四株

有分析指,加拿大政府推動大麻合法化,是為了打擊黑市。法案的推手總理杜魯多在議案獲通過後,隨即在社交網Twitter發文,指孩子太容易取得大麻,犯罪分子可從中取利,「今日我們改變了,參議院通過立法及規管大麻的法案」,又自己兌現競選承諾,改變國內的大麻使用情況。

不過,保守黨參議員豪沙科斯形容議案對加拿大下一代是場災難。另一參議員巴特斯在Twitter發文,指對投下反對票感驕傲,認為加拿大未準備好大麻合法化及未能保護孩子。

加拿大在一九二三年將管有大麻列入刑事罪,惟濫用大麻情況普遍,今次法案雖令大麻合法銷售,但只限十八歲以上人士才可管有大麻,且不多於三十克,一個家庭亦只能種植四株大麻,不可向無牌零售商購買大麻。

本報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