丟人現眼到境外 土豪本色終難改

入鄉隨俗,入境問禁。中國是五千年文明大國,文明的體現之一就是,到了一個地方就順從當地的習俗,去到境外應先問明有哪些禁止的事需要留意,然而部分國人迷信有錢可以任性,胡作非為,結果不僅給自己惹上不必要的麻煩,也破壞國家形象。

內地女遊客唐琳玲就得到一個很大的教訓,她早前到香港高院旁聽一宗藐視法庭案的審理,不料自己也被控藐視法庭罪,最終被判囚七日,原因是她無視法庭內不得拍照的禁令。據說唐是法律專業出身,來港目的是學習香港的法制,觀摩香港法庭運作,但一不小心淪為被告,成為香港幾乎家喻戶曉的「名人」,還欠下近二十萬元的訟費,雖已刑滿並遣返內地,惟因無顏見江東父老,至今滯留深圳,今趟的「學費」可謂沉重。

庭內拍照 代價沉重

法庭內禁止拍照、錄影或錄音,是現代文明社會的簡單共識,然而有些人卻不當一回事,想拍照就拍照,想幹啥就幹啥,唐琳玲不僅聲稱「想與法官合照就合照」,更妄言與耶穌溝通過,耶穌說在法庭內拍照「算不了甚麼」。如此瘋言瘋語雖然不值一哂,但足以反映她的愚昧無知及自以為是,而且這也絕對不是個別人的心態。

事實上,內地旅客在香港法庭內拍照一再發生,不但嚴重干擾庭審工作,更有可能洩露相關人士的私隱及案情,影響司法公正。更有甚者,內地有網站將本港的高等法院當成旅遊景點推薦,並附上詳細的偷拍攻略,鼓勵遊客打卡留念,讓人啼笑皆非。

香港實行一國兩制,所行法律與內地有所不同,但這不能成為內地人違反香港法律的藉口。隨着國人走向境外,跨出國門,也將內地的一些陳規陋習帶出來,在香港的劣行可謂數不勝數,如排隊打尖、亂扔垃圾、港鐵車廂吃零食、霸佔座位等,無不令人側目。今年「五一」黃金周期間,內地遊客浩浩蕩蕩殺入西貢鹹田灣安營紮寨,上山斬柴,下海捉魚,全然不顧香港的法例,走後還留下大量垃圾。

中國遊客的國際聲譽也是有口皆悲,富士山下搖落櫻花,羅浮宮前大小便,埃及幾千年文物上刻寫「××到此一遊」,甚至南極洲追趕企鵝也是一樂,真是沒有做不到,只有想不到;沒有最醜,只有更醜。東南亞部分旅遊景點特別用簡體字中文標示諸如「上前一小步,文明一大步」等字眼,針對性已是不言而喻。

不能怪人家歧視中國人,只能怪自己不爭氣,丟人現眼到境外。四十年改革開放,國人腰包愈來愈鼓脹,出手愈來愈大方,成為全世界的「財神爺」,可惜始終擺脫不了土豪、暴發戶的形象。有錢的確可以任性,但凡事也要有個度,否則只會遭全世界嫌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