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斥奸商編造悲情營銷

內地多家電商平台近日在網上發布山西特產臨猗蘋果滯銷的消息,文中配有年幼孩子手舉蘋果、老農拭淚等惹人同情的配圖。對此,運城市臨猗縣政府周一(7日)於官網發聲明,狠批有關電商平台營銷誇大失實、以偏概全,又指個別電商平台採取不正當手段取得加蓋政府部門公章的材料營銷。

聲明指,經查,電商平台打「悲情牌」營銷臨猗蘋果,所選用的短片、圖片均拍攝於二○一六年前,部分更是「擺拍」,刻意營造果農貧苦形象。為博取消費者同情,電商更刻意打造蘋果「醜」的特點,所呈現出來的蘋果都是褐色及有黑點等。

聲明批評,此類蘋果是電商篩選收購的殘次蘋果,僅佔很小比例,絕不能夠代表臨猗蘋果乃至運城蘋果的整體品牌形象;電商將殘次蘋果放在主流果品的位置上作宣傳是以偏概全,對運城果業整體品牌形象造成嚴重影響。部分電商平台涉嫌虛假廣告和欺詐營銷,蓄意誇大蘋果滯銷嚴重程度,造成蘋果價格不合理波動。

虛假宣傳隨時觸法

對於此類「悲情營銷」,臨猗縣政府表示這是一種常見的營銷方式。雖此舉增加了小部分果農收益,但長遠會損害整體品牌形象,以及全體果農整體利益。若電商平台拒改正,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不過,內地記者在電商平台上仍發現有不少網店以「愛心助農」、山西「四千萬斤蘋果滯銷」等名義銷售臨猗蘋果。其中有網店宣稱售賣臨猗滯銷蘋果,並配有「果農心急如焚」、「欲哭無淚」等宣傳字眼及圖片,惟發貨地卻顯示為深圳。

對此,商家承認店舖地址在深圳,但辯稱宣傳照片都是「朋友安排員工去產地拍的」。

內地律師指出,涉事商家的陳述內容與事實嚴重不符,蓄意誇大果品滯銷嚴重程度已涉嫌《反不正當競爭法》中規定的虛假宣傳行為,違者或可被處廿萬元(人民幣‧下同)至一百萬元的罰款;情節嚴重者,可被處一百萬元至二百萬元罰款,甚至會被吊銷營業執照。

本報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