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僕須填網絡安全自查表

【本報綜合報道】內地持續加強網絡監管,有大學教師、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據指被要求填寫「網絡安全個人自查報告表」,要列明手機系統、有否上載未公開文件、文件是否涉及國家或工作秘密等資料。填表者更需簽名,承諾上報內容屬實無誤。有填表者批評此舉實屬荒謬。

境外傳媒報道,近期內地有大專院校教師接到一份由校方發出的「幹部網絡安全個人自查報告表」,填表者需上報個人的手機系統、購買日期及入網許可證編號,並填寫網絡通訊工具使用基本情況,如社交軟件的類型、帳號、主要用途等。填表者還要上報有否轉載、轉發本單位製發的涉密文件;通訊內容是否涉及國家秘密、工作秘密;有否在手機上存儲敏感訊息等。

有銀行職員表示,銀行去年已要求上報個人社交活動圈的帳號,要求不得在聊天工具披露銀行的任何訊息,還要檢討在網上聊天中有無存在政治錯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