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福島縣南相馬市小高區三百二十一名居民早前入稟法院,以福島核災發生後無法在家鄉生活、飽受精神痛苦為由,向東電索賠精神損失等約一百一十億日圓(約七億八千四百萬港元)。東京地方法院周三裁定東電需向其中三百一十八人賠償共約十一億日圓(約七千八百萬港元)。今次針對東電的索償總額創下新高,或會觸發索償潮,東電表明考慮上訴。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