侮辱英烈污損設施 勢遭究刑責

【本報綜合報道】內地《英雄烈士保護法草案》周五首次提請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草案規定,任何侵佔、破壞、污損紀念設施,以及侮辱、誹謗英烈的行為,如構成犯罪將被追究刑事責任。

草案又明確北京天安門廣場人民英雄紀念碑的法律地位,指紀念碑是近代以來中國人民和中華民族爭取民族獨立解放、人民自由幸福和國家繁榮富強的精神象徵,是國家和人民紀念、緬懷英烈的永久性紀念設施;其名稱、碑題、碑文、浮雕、圖形、標誌等受法律保護。

放寬任陪審員門檻

會上另審議了《人民陪審員法(草案)》,草案放寬選任陪審員的門檻,將學歷要求從現行的大專以上降低至高中文憑,將擔任陪審員的年齡從廿三歲提高至廿八歲,並明確陪審員隨機抽選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