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總會長告《自由時報電子報》誹謗

【本報綜合報道】近年屢因報道失實及誹謗言論被控告的台灣《自由時報電子報》再惹官非。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會長張朝國,針對《自由時報電子報》上月廿二日刊登其私用體總會補助款的報道,昨早與律師前往台北地方法院控告該報加重誹謗罪。

指報道不實損聲譽

張朝國批評該報道不實,嚴重傷害其個人聲譽,重申體總會的所有帳目都經會計師及體育署審核過,根本沒有違法。張又稱,其三十年來為舉重界和體壇付出那麼多金錢與心力,如今被指控違法,實在讓人心寒,為維護聲譽已向法院提告。

據台媒報道,體育署長林德福力圖改革各單項協會理事長的選舉辦法,希望採取直選方式取代間接選舉,張朝國日前率部分協會帶頭反對。而《自由時報電子報》在上月廿二日刊登報道,指有體總會基層人員匿名爆料,揭露張私用體總會的補助款,還指張為了連任「欲集合舊勢力盡快改選,再掌握權力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