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專利藥是由藥廠自行研發的藥物,價格昂貴。專利期結束後,外界便可按配方製造非專利藥,讓病人可以較便宜價格購買。專利藥制度令部分窮國民眾無法負擔藥價,藥廠是否應獨佔生產權,引起爭議。
藥廠研發新藥後,通常享有二十年專利權,價格十分昂貴。當專利期結束後,藥廠要依法公開藥物配方,讓其他藥廠可以製造非專利藥。由於市場不再被獨佔,生產非專利藥的藥廠又毋須負擔研發費用,價格會相當便宜。
愛滋病和癌症等疾病肆虐多個發展中國家,但這些國家卻沒能力負擔專利藥費用,因此,非專利藥對這些國家的病人來說是很大的救星。
發展中國家抗議藥廠把專利藥定價過高,令很多人因付不起藥費而病死,但藥廠則表示專利權帶來的利潤是研發新藥的原動力,令治療各種奇難雜症的新藥得以面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