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哲顛覆國家囚五年 不上訴

【本報綜合報道】民進黨前黨工、台灣NGO工作者李明哲在大陸被控顛覆國家政權罪,案件於周二上午在湖南岳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李明哲被判囚五年,當庭表示不上訴,其妻李凈瑜在庭內聞判時,神情肅穆。今次是首次有台灣人被控此罪罪成,成為先例。同案另一被告、湖北證券公司職員彭宇華被判囚七年,亦不上訴。二人均被剝奪政治權利兩年,還押看守所。

成員一度逾2000人

判決書指,經法院審理查明,彭宇華於二○一二年五月在湖南長沙創建名為「兩岸牽手」的QQ群組,宣揚顛覆國家政權思想及發展成員。

同年九月李明哲加入群組,其後彭宇華及李明哲等人制訂近兩萬字的「梅花計劃」,確立建立政黨、推翻國家現行政治制度的終極目標。其後李明哲等人相繼籌建多個QQ群組,成員最多時有超過二千人。

彭、李透過QQ群撰寫、轉發詆毀、攻擊國家基本政治制度的材料。李明哲更多次到大陸參與群組成員的聚會,並通過QQ空間、Facebook、微信等平台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表明不排斥「暴力革命」。

法院認為,彭、李以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為目的成立非法組織,攻擊憲法確立的制度,嚴重危害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

台方指傷害兩岸關係

公訴機關指控彭宇華、李明哲犯顛覆國家政權罪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而且充分。而彭、李到案後均如實供述罪行,當庭認罪、悔罪,依法可從輕處罰。

台灣的總統府回應指,無法接受李明哲遭大陸法院以「顛覆國家」這種罪名審判,稱此案嚴重傷害兩岸關係。陸委會重申,大陸當局應確保其在陸期間的身體健康並保障應有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