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少婦遭劫殺 兇徒判死

【本報綜合報道】山東東營利津縣廿三歲女子岳振晶,去年新婚後不久便失蹤。警方查出她不幸遭劫殺並棄屍,卅六歲疑犯李金朋落網。案件昨早在東營市中級法院公開宣判,李因搶劫、盜竊、非法持有槍枝三宗罪成被判處死刑。

座駕「換人」 閉路電視拍下

去年十一月廿七日,岳女下班後駕車離開,但卻沒有回家;翌日凌晨,其座駕被閉路電視拍到出現在河北滄州海興縣,而司機已「換人」。通過身份辨認,警方兩日後將吉林籍男子李金朋抓獲,他承認搶劫後將岳女殺害。同年十二月一日,警方在河北黃驊與海興縣交界的河堤上找到岳女的遺體。

東營中院昨日就案件作出宣判,裁定李金朋因犯搶劫罪判處死刑,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犯盜竊罪判囚三年,處罰款一萬元人民幣;犯非法持有槍枝罪判囚三年。法院最終決定執行死刑,李當庭表示不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