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十九大之後,中紀委首次通報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月報數據,指上月全國共查處四千三百五十三宗、六千一百九十人受到處理,四千三百四十六人被給予黨紀處分。其中鄉科級官員逾九成,另縣處級三百四十六人,廳局級則有二十九人。
通報又指,今年頭十個月,全國各級紀檢機關共查處違反八項規定問題三萬七千八百餘宗,處理五萬三千多人,三萬七千餘人遭黨紀處分,包括六名省部級官員。從查處問題類型看,違規公款吃喝、公款旅遊、違規配用公車、違規發放津補貼或福利、違規收送禮品禮金等問題依然經常出現。
另今年首十個月,北京市共處分四十六名廳局級幹部、三百四十一名縣處級幹部以及四百六十四名鄉科級幹部,有五十六人被移送司法部門處理。